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教育部通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油田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扩散,保障油田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油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属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落实并完善校园防控措施,在属地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掌握学校疲情防控动态,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以本地政府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快速反应,分级负责。根据疫情的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事发单位要立刻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迅速予以处置。事发地教育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要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须即刻就医,症状消失一周后方可入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患者,症状消失后,间隔24小时以上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归校。

(三)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反馈机制。规范和强化信息反馈的时限、程序、职责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向上级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加强分工合作,密切协调配合,提高应急教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值班值守、安全保卫、信息报告等制度。

(四)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果断进行处置,把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疫情的首要任务。坚持疏导为主,疏散为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危害。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共同参与,科学救助。完善应急教授体系改进应急救授装备和设施,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特别重视对弱势群体人员的帮扶工作。

(五)群防群控,依法处置。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协助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加强和卫健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形成群访群控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有序处置疫情。对极少数利用疫情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严肃进行处理。

三、防控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疫情防控工作关系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教育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关系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在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上课及其他形式的集体活动等;

已经安排或通知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各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同时组建疫情防控专家组,做好咨询解释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并完善防控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保障人力、物力、财力配备,增强疫情防控能力。

(二)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学校和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在值班室和相关业务处室建立双值班制度,保障疫情上报渠道顺畅。各学校要在关键区域和岗位加强值班力量,如学校校门、宿舍、图书馆等对出入校园及人员密集区域加强管控,并将值班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学校总值班室及校领导,再由学校逐级上报。

(三)严格信息报送。要建立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要坚持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照迅速(学校应在疫情发生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直报(发生特大事件,可直接报教育部)的原则,每日向中心疫情值班室报送工作情况。

(四)强化疫情防控

1、做好排查工作。要按照要求,对在校、在单位的师生员工,了解其假期去向,重点排查他们是否去过疫区或是否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对返校、返岗的师生员工,也要排查他们是否去过疫区或是否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排查出的对象要及时向当地防控部门报告。要高度警惕隐性感染者和潜伏期的患者。

2、落实隔离措施。对去过疫区或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严格报告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病例的,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加强联防联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联防联控措施。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要求,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各高校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科研攻关,积极引导高校有关专家,在科学宣传、推广疫情防护知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杜绝师生聚集。各学校要在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暂停校园场地开放、暂停各类集中考试、严禁提前开学;要提醒师生及家长,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游、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聚焦性活动。

6、强化督导检查。中心要成立督导组,对各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五)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和各单位要通过电话、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推送相关信息,帮助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疫情的严重危害性,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掌握救治渠道。要采取适当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和员工相信各级党委和政府,克服恐惧心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到疫区,加强自我保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六)全面做好留校学生(含留学在校学生)、工作人员和实习学生管理工作。要针对假期留校工作人员、学生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并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留校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食堂、超市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同时对假期期间学校值守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定期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工作,保障随时联系到学生本人。要做好假期期间在外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带队教师要将疫情防控要求和防控知识及时传达到每位实习生,杜绝实习生的外出活动,密切关注实习生的生理和心理动态,坚持每天早、晚定期测量体温,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七)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省疫情指挥机构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全市教育系统Ⅰ级应急响应自动结束。疫情防控结束后,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八)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学校和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防控保障

(一)信息保障。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学校和各单位,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校,要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如疫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和消毒药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要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各学校、各单位应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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