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速递物流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邮政速递物流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邮政速递物流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便大家在工作学习时参照借鉴。

  20XX年X月XX日6时6分许,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名从业人员死亡。

  市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作了汇报,随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质监局和九龙街道办事处派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人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经过及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取得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人员及设备概况

  1、青岛海尔(胶州)空调器有限公司,住所:青岛胶州市海尔大道海尔工业园,注册资本:1亿圆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范围:空调器、家用电器及制冷设备制造、销售等。

  该公司与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安全保卫事业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的协调、管理,每天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2、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营业场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两江路15号,成立日期:2010年6月23日,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国内快递业务、国际国内邮件寄递业务、国际快递等,一般经营项目:货物仓储、装卸、包装、装配等。

  20XX年6月1日,该公司与青岛海尔(胶州)空调器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承揽其厂内物流(成品及原材料)仓储管理服务,约定安全管理由该公司负责,并接受海尔集团安全保卫事业部的安全检查和各项整改指令,开始从事仓储管理服务业务,未在胶州市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将叉车在装卸平台上作业防翻落列为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3、青岛顺天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北区内蒙古路44号二楼209,注册资本:200万圆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范围:国内劳务派遣、保洁服务、绿化工程、装卸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等。

  20XX年6月1日,该公司与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劳务人员到其海尔业务事业部工作,约定安全管理由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6月1日,该公司派遣李某某到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海尔业务事业部工作,7月25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4、厂内鲁B·A鲁UXX号叉车,制造单位:林德叉车(中国)有限公司,额定载重:2000kg,最高时速:5km/h,使用区域:场(厂)内,20XX年XX月XX日经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胶州)检验检测合格,登记单位:青岛(胶州)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

  5、叉车驾驶人李某某,男,20XX年9月2日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件编号XXX,档案号:XXX,有效期至20XX年X月X日。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XX年1月14日9时许,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从业人员李某某在青岛海尔(胶州)空调器有限公司院内成品库上夜班,主要负责驾驶叉车运送货物。1月15日6时6分许,李某某在成品库10号库水泥装卸平台(高1.2米,宽4.8米)上驾驶鲁UA1492号叉车放下货物后向西倒车,因提前向北转方向盘,叉车在左后轮驶出平台后发生倾斜,李某某滑落地面被随后翻落的叉车压伤,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赶到后将其送往胶州市人民医院北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本次事故共造成李某某1人死亡。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李某某观察不周,在未确保倒车安全的情况下打转向,导致驾驶的叉车从水泥平台上翻落将自己压伤致死。

  (二)间接原因

  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将叉车在装卸平台上作业防翻落列为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三)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为一起因从业人员操作错误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李某某观察不周,在未确保倒车安全的情况下打转向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对事故发生负直接主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将叉车在装卸平台上作业防翻落列为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安全监管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建议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根据事故原因,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总经理王某某等,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整改措施

  山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认真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并落实以下几方面整改措施:

  1、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并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督促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遵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叉车翻落隐患。

  2、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查找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推荐访问:调查报告 速递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