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某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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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某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完整)

2022年度某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3篇

【篇1】2022年度某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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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县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互促互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推动组织工作更好支持配合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到各镇(街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进一步压实了镇(街道)党(工)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三是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各部门班子成员、业务负责同志以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四是多次深入镇(街道),对镇村干部、扶贫第一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开展业务能力起到了很好的提升作用。

二、强化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两委”班子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七部门联审制度。联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办法与要求进行,以“三有三带”“五选八不选”“六个严禁”等规定严把资格审查关,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玩忽职守、敷衍应付、造假篡改、挟私报复等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确保资格审查严谨精准。截止村“两委”换届结束,共有45名人员因受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刑事处罚及违规上访等原因,不符合人选条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开展软弱涣散村整建,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精准把握整顿对象。年初按照不低于8%的比例倒排出26个“基础薄弱、矛盾突出、问题较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确定为整顿对象,做到整顿对象摸排精准、无遗漏。二是靠实整建责任。在整建过程中,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结合“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制定出台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根据村情实际,成立专项整顿工作组。党(工)委书记作为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研掌握实情,突出问题要直接过问,重点事项要亲自督办。三是注重整建方法。按照佳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八步工作法”层层推进。入村前,组织26名第一书记进行集中培训,确保方法入脑入心。印发《佳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手册》,将整顿要求、责任分工、相关制度、工作方法、台账模板等汇编成册,统一印发,为工作组提供“活字典”。四是动态掌握整建进度。建立了“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进度台账,县委组织部每半月电话或实地抽查各村整顿进度、存在问题、经验做法等,集中汇总后下发反馈单,做到进度随时掌握、问题及时整改、经验及时推广“三及时”。五是严格验收环节。按照“五查六访”(“五查”即查整顿文件、问题台账、会议记录、整顿方案、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六访”即访谈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整顿工作组、第一书记、村党组织、村民代表)的原则,组织工作组对“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逐一验收。截止目前,2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销号。六是讲求整建实效。在整建过程中,全年累计投资35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调整支部书记23名,培养后备干部52名,新发展党员5名,开展“好媳妇”评选等活动20余次。

【篇2】2022年度某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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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县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互促互进,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一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推动组织工作更好支持配合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组成工作组到各镇(街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进一步压实了镇(街道)党(工)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三是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各部门班子成员、业务负责同志以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四是多次深入镇,对镇村干部、扶贫第一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和开展业务能力起到了很好的提升作用。

  二、强化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两委”班子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村“两委”候选人七部门联审制度。联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办法与要求进行,以“三有三带”“五选八不选”“六个严禁”等规定严把资格审查关,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玩忽职守、敷衍应付、造假篡改、挟私报复等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确保资格审查严谨精准。截止村“两委”换届结束,共有45名人员因受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刑事处罚及违规上访等原因,不符合人选条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开展软弱涣散村整建,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精准把握整顿对象。年初按照不低于8%的比例倒排出26个“基础薄弱、矛盾突出、问题较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确定为整顿对象,做到整顿对象摸排精准、无遗漏。二是靠实整建责任。在整建过程中,明确要求各镇党委结合“星级创建、追赶超越”活动,制定出台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方案,根据村情实际,成立专项整顿工作组。党委书记作为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研掌握实情,突出问题要直接过问,重点事项要亲自督办。三是注重整建方法。按照佳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八步工作法”层层推进。入村前,组织26名第一书记进行集中培训,确保方法入脑入心。印发《佳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手册》,将整顿要求、责任分工、相关制度、工作方法、台账模板等汇编成册,统一印发,为工作组提供“活字典”。四是动态掌握整建进度。建立了“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进度台账,县委组织部每半月电话或实地抽查各村整顿进度、存在问题、经验做法等,集中汇总后下发反馈单,做到进度随时掌握、问题及时整改、经验及时推广“三及时”。五是严格验收环节。按照“五查六访”的原则,组织工作组对“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逐一验收。截止目前,2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销号。六是讲求整建实效。在整建过程中,全年累计投资35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调整支部书记23名,培养后备干部52名,新发展党员5名,开展“好媳妇”评选等活动20余次。

  四、全面宣传动员,营造人人参与舆论氛围。

  县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印发了《关于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逐企事业单位、工矿学校、居民小区、农村村组和大街小巷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
在县委门口、影剧院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信箱;
利用网站、微信公众等新型媒体平台集中转发扫黑除恶《通告》;
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持续一个月播放县政协副主席、县公安局长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动员讲话;
县城沿街单位、商店门市利用电子屏编制宣传标语进行不间断滚动播放;
充分搭借农村庙会、文化下乡等“农民舞台”,在农村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
组建宣讲团进校园开展扫黑除恶巡回宣传并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县扫黑办专门印制了法律汇编读本,分发所有镇和成员单位。今年以来,共散发扫黑除恶专项宣传资料6万余份,制作展板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5余场。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对黑恶势力的概念比较模糊,辨别区分不准;
二是外出流动人口较多,摸排有一定困难;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打算

  1.通过法律政策宣传和案例分析等方法,让群众正确理解黑恶势力的概念范畴。

  2.拓宽摸排渠道,创新举报路径,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4.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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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2年度某局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
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
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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